高敬亭 (1901-1939),原名高志員,河南省新縣城郊董店人。鄂豫皖根據地黨政軍主要領導人、紅二十八軍創始人之一。1927年參加革命,1929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9月,當選為光山縣弦東區第一鄉蘇維埃武裝委員,不久,任鄉蘇維埃主席。同年秋,弦東區蘇維埃成立,高敬亭調任區蘇維埃武裝委員。1930年底,任鄂豫皖特區蘇維埃糧食委員、特區主席。1931年5月,任中共中央鄂豫皖分局委員、省委組織部長,同時兼任光山縣委書記。1931年7月,當選為鄂豫皖省蘇維埃政府主席,兼任光山縣委書記。先后創建光山獨立團,光山赤衛師和光山游擊師。1932年秋,鄂豫皖蘇區第四次反"圍剿"斗爭失利,紅四方面軍主力西征后,高敬亭奉命調往赤城,任豫東南道委書記。為了統一領導留在鄂豫皖地區的武裝力量,堅持根據地斗爭,同年11月,省委在黃安檀樹崗重建紅二十五軍,高敬亭任紅二十五軍七十五師政治委員。參加領導了保衛鄂豫皖革命根據地的斗爭。
1934年4月,紅八十二師在皖西重建,高敬亭任師長。同年11月,紅二十五軍長征,高敬亭兼任皖西北道委書記,率部分紅軍留在根據地堅持斗爭。1935年1月,高敬亭在太湖縣涼亭坳金家大屋主持召開了干部會議,第三次重建紅二十八軍,任軍政治委員。同時,發展地方武裝,成立了四路游擊師,進一步加強了便衣隊建設。
他領導紅二十八軍和蘇區人民在鄂豫皖堅持了艱苦卓絕的三年游擊戰爭,成為根據地人民心目中的一面堅持戰斗的紅旗??谷諔馉幈l后,高敬亭堅決響應黨中央合作抗日號召,親自出面與國民黨鄂豫皖地方當局進行談判,達成了停止內戰、合作抗日的協議。1938年2月,紅二十八軍和豫南紅軍游擊隊奉黨中央命令,改編為新四軍第四支隊,高敬亭任支隊司令員,率部開赴抗日前線。他領導四支隊在巢縣、相城地區打擊日本侵略軍,開辟敵后抗日根據地,為而后我軍開辟華東抗日戰場,打下了基礎。1939年6月,高敬亭被錯殺于安徽省肥東縣青龍場,1975年11月,毛澤東主席親自批示,重審高案,1977年4月,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為他干反,追認為革命烈士。